你的问题有点棘手的哈
你是想孩子有个户口吗?没有领取结婚证就生育子女,从当时年龄上没有达到婚姻法的要求 ,所以导致没有结婚登记,没有领取结婚证,到现在这段婚姻属于 无效婚姻 ,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他们在一起是同居关系,男子没有权利使用家庭暴力:虽然是无效婚姻 ,但是不管是家庭还是社会,人格平等的,如果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调解。对正在实施的家庭暴力,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予以劝阻;公安机关应当予以制止。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提出请求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治安管理处罚的法律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在一起的话,年龄符合法定要求,可以补办婚姻登记,不在一起女子或男子都要为双方所生的孩子负责所有相关的法律义务 .....
至于孩子户口,看个地方或计生国家户籍政策的规定....
可以选择离开,或者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孩子的监护权和抚养费。
1、如果想在一起,就领结婚证,然后找社区服务人员解决家暴;
2、如果不想在一起,就回家吧。
结婚证可以补办
啥问题啊?这个得说出来才能知道怎么办啊!
未登记结婚不受法律保护,可自行解除同居关系。孩子的抚养要看何方对孩子的健康成长有利。
纵横法律网 侯健怀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