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半年后又想回来分割房产?合法吗?

2024-12-27 01:12:05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您好,如果双方签署了离婚协议并办理了离婚手续的,除非能够证明男方有欺诈和胁迫的情况,否则协议有效,不能反悔。
按照最新婚姻法解释三的规定,婚后购房,父母出资的,要看房屋登记在谁的名下,如果登记在男方名下,则房屋归男方所有,父母出资视为对男方的赠与;如果登记在双方名下,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既然对方已经起诉,男方就要做好应诉的准备。如果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则在法庭上,一定要坚持女方自愿将房屋归属男方,理由可以是男方照顾孩子,需要房子等等。不要承认欺诈和胁迫。

回答2:

如果离婚时已经提到该房产,对方就没有权利起诉了。如果没提及到,对方可以起诉要求分割,如果已经公证为你个人财产,即便起诉,法院也不会支持其诉讼请求。

回答3:

1、当时你们离婚的时候是怎么离婚的。有没有涉及到房产权的问题。
2、房产权上现在是以谁的名义。
3、房屋是婚后男方父母买的,但是问题是你父母买房是给与你还是给与你们夫妻。
4、离婚的时候有没有一些离婚协议等等,
5、相互之间多家协商吧。
6、如果对方找律师,你也提早找好律师,把该办理的事情先办理了吧。(具体还是要看你手上有多少资料)

回答4:

首先要确定该房屋是个人的还是共同的,从你介绍的来看,该房屋属于男方个人财产。

如果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协议中有约定,则按约定办理,离婚手续办完后,协议生效,现在想反悔是不可以的。

详细问题可电话或QQ联系
北京婚姻家庭 刘大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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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5:

根据《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如果是在离婚协议中没有处分的是可以要求重新分割
已经处分的在要求分割很难达到支持
纵横法律网 詹定东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