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沈阳本市户口,2010年6月与移动客服签合同今年5月30离职,现想把住房公基金提现,需要去哪办什么手续?

2024-12-17 02:3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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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您按如下条例办理 具体细节到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四章 提取和使用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