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在执行过程中,由于出现了某种特殊情况,使执行程序无法或无需继续进行,从而结束执行程序。不一定要有当事人申请,
法律规定 ,执行终结有以下几种情形:
一、申请执行人撤销申请;
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
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
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
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
六、在执行中,被执行人被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的;
七、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
无申请执行人申请终结,法院裁定执行终结是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或申诉,法院最多只能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待将来有执行条件时再恢复执行;另外司法救济后,才能裁定执行终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