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没有申请执行终结 法院为什么给我一份执行裁定书?还叫我申请司法救济呢?这有保障吗?

着急!谢谢了!
2024-12-23 03:1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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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法院在执行过程中,由于出现了某种特殊情况,使执行程序无法或无需继续进行,从而结束执行程序。不一定要有当事人申请,
法律规定 ,执行终结有以下几种情形:
  一、申请执行人撤销申请;
  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
  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
  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
  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
  六、在执行中,被执行人被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的;
  七、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

回答2:

无申请执行人申请终结,法院裁定执行终结是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或申诉,法院最多只能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待将来有执行条件时再恢复执行;另外司法救济后,才能裁定执行终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