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能搬,你在这里住了二十年这是事实,法律上会认可的,不过你要找证人证明一直是你在居住,只要他给你的证明上有他的签字就不怕他赖着
双方之前没有租赁合同的,房主可以要求你搬迁;之前有租赁合同的,如果租赁期尚未达到,则房主应当补偿你提前搬迁的损失。该损失如果租赁合同中有规定的,依照租赁合同,如果没有规定的,需要双方协商。租赁期已经到期的,则房主可以要求你搬迁。
你们签订出售合同没有,或者双方交易时有无证明人,或是口头协议证明人。如果什么都没有你只能搬走了。建议你找个律师问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