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须知?

有什么注意的地方
2024-12-18 01:58:23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2008年浙江省各级机关录用公务员考试须知
 

重要提醒:
1、参加考试必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二者缺一不得进入考场)进入考场。
2、手机等规定以外物品不得带至座位,否则按违纪处理。
3、由于考试当日人流比较集中,请考生尽早抵达学校。各考场公交线路图请点击此处查看。
 
 
答 题 须 知
一、携带物品
考生参加考试务必携带黑色钢笔(签字笔)、2B铅笔、小刀和软橡皮(最好是绘图橡皮),不得使用计算器。
钢笔(签字笔)用于在答题卡上填写汉字或数字;铅笔用于填涂信息点;橡皮用于擦去需修改的铅笔印迹。严禁用各种彩色笔和碳素铅条代替2B铅笔。
二、试题形式及答题要求
各科目笔试均采用闭卷形式。《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心理测评》全部为客观题;《申论》为主观题;《农业农村工作知识》由客观题和主观题组成。客观题一律在答题卡上用2B铅笔作答,《申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用黑色钢笔(签字笔)直接作答,《农业农村工作知识》主观题用黑色钢笔(签字笔)直接在试卷上作答。
三、答题卡使用方法
由于答题卡上的答题情况是通过光电阅读器进行识别的,不规范的填涂或修改处未擦干净都可能影响考试成绩。
1.考试时,应考人员在拿到答题卡后,应首先用钢笔(签字笔)在答题卡姓名栏填写姓名,在准考证号码空白格用阿拉伯数字填写准考证号,每格一个数字。然后用2B铅笔涂黑准考证号数字下面对应的信息点。
2.要认真阅读试题,找出正确答案,然后将答题卡上对应题号下的答案选项涂黑。注意不要错位。
3.填涂技巧:为保证光电阅读器准确无误地识别所涂的信息点,填涂时用铅笔横向涂写数笔,黑度以盖住信息点的[]为准。
4.如需要修改,一定要用橡皮擦干净后,再重新填涂。
5.《申论》采用专用答题卡。用2B铅笔在题卡上的准考证号码信息点填涂,用黑色钢笔(签字笔)在专用答题卡指定位置作答。不在指定位置作答、超出答题区域作答或用铅笔作答的均按作答无效处理,作答字迹要清楚、工整,不得使用涂改液。
四、注意事项
1.拿到答题卡后,要认真检查题卡有无破损或污迹,若有应立即向监考人员提出更换。
2.答题过程中,不要卷折、弄脏、弄破答题卡,否则,将会造成误判,影响考试成绩。
3.严禁在答题卡的背面答题、涂写或打草稿,也不得在答题卡上做任何标记,否则,答题卡上的成绩无效。
4.每场考试结束铃响,考生须立即停止答卷,经监考人员收卷并在准考证上签名后,考生才可离场。否则,答卷缺少责任由考生自负。
浙江省人事考试办公室
二〇〇七年十月二十五日

考 场 规 则
一、应考人员在考试前15分钟,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缺一不得进入考场),对号入座,并将准考证及身份证放在桌面右上角。
二、考试时只准携带本人准考证、身份证、黑色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卷(削)笔刀进入考场,手机、资料、提包等物品均不得带至座位。
三、在考场内严禁使用手机等规定以外工具。
四、开考30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开考60分钟后,才能交卷退场。退场后不得再次进入考场。
五、应考人员必须按规定的座位参加考试,未经监考人员允许不得离开座位。
六、考试开始前,或考试结束后不得答卷。
七、必须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姓名、准考证号和主观题作答, 用2B铅笔填涂客观题作答;不得在规定以外的地方作任何标记。
八、应考人员不得要求监考人员解释试题,如遇试卷分发错误、页码序号不对、字迹不清等问题,可举手询问。
九、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禁止吸烟,不得相互借用文具,严禁交头接耳,夹带、传递资料,窥视他人试题答案或交换试卷(卡)。
十、考试结束铃响,立即停止答题并将试卷翻放,经监考人员收卷签字后,方可离场。严禁将试卷、答题纸、答题卡或草稿纸带出考场。
十一、应考人员必须遵守本考场规则,服从监考人员的管理。否则,按《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考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浙江省人事考试办公室
二〇〇七年十月二十五日

应考人员违纪违规处理规定
为了严肃考试纪律,确保人事考试公平公正,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有下列行为之一,经考后认定的,给予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1.未用规定的纸、笔作答的;
2.在试卷、答题纸(卡)上填写不符合本人情况信息的;
3.未按考试规定的时间退场的;
4.在答题纸(卡)规定以外位置及准考证上作任何标记的;
5.故意损坏试卷、答题纸(卡),或将试卷、答题纸(卡)、草稿纸带出考场的;
6.有违反《考场规则》的其他一般违纪违规行为的。
二、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离开考场,并给予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1.违反规定夹带、翻阅参考资料,或使用手机等规定以外工具的;
2.抄袭他人答卷或有意给他人抄袭的;
3.互相交换试卷、答题纸(卡)、草稿纸等的;
三、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离开考场,给予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和2年(公务员录用考试为5年)内不得参加相应人事考试的处理,并可向所在单位通报、向社会公布其相关信息:
1.编造虚假信息报考,扰乱正常报考秩序的;
2.伪造、涂改证件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
3.让他人冒名顶替或代替他人参加考试的;
4.使用手机等工具接听、接收或发送信息的;
5.与工作人员串通作弊或参与有组织作弊的;
6.有其他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
四、不服从监考人员管理,无理取闹,威胁、辱骂、诬陷他人,扰乱考场秩序,影响他人考试的,交公安部门处理。
本规定由省人事考试办公室负责解释。
浙江省人事考试办公室
二〇〇七年十月二十五日

回答2:

1、充满信心,抱着职位非我莫属的信心
2、注意考试时间,最起码要把会的都做完,不会的都蒙完
3、放松心态。

回答3:

怎么分了三个问题问啊。。。

话说你这个文的重点在哪里?
表示无头绪。

回答4:

考试时注意时间安排吧,别答不完题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