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别人身份证入厂受工伤能否获赔偿?

2024-12-22 11:34:56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可以,只要你能证明你是该工厂的员工,是在工厂内受的工伤,就可以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向工厂要求相应的赔偿。

回答2:

你只能以你表哥的身份要求赔偿,你表哥属于劳动关系的主体。

回答3:

按照劳动法的话,因为信息是假的,所以你们就没有建立劳动关系,最多是劳务关系,因此不算是工伤。

回答4:

应该承担。
不过在办理工伤认定的时候,一定要与工厂协调好,否则,在工伤认定的过程中可能出现问题。
当然,您在上班时间受伤,应该及时与工厂联系,医疗费也应该由工厂先垫付,所以,您一定要在意。
提醒一下,您现在的首要工作是把工伤认定搞好,否则,麻烦!而且,工伤认定的前提,是证明是您受的工伤,是您在工厂上班。
建议您学习一下2011年施行的《工伤保险条例》和《工伤认定办法》。
祝您好运!

回答5:

员工工伤医疗费是工伤待遇的问题。按照《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和《劳动法》及《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以是否满16周岁分两种情况处理:(1)未满16周岁的人冒用他人名义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者与用人单位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应当认定双方的劳动关系无效,如果在工作中负伤,由用人单位承担相应责任。(2)已满16周岁的人冒用他人名义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者实际为用人单位工作,应当按照真实身份确认与用人单位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另外工伤保险实行的是无过错责任原则,不论劳动者有什么过错,只要因公受伤是真实的,就有权享受工伤待遇。所以,你所在工厂要承担已经产生的医疗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