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本盗窃行为而言,盗窃7.9元财物,从理论上说可以给予治安拘留,但实际上很少给予治安拘留,大多给予批评教育或者给予其他治安处罚。
法律依据:
《治安处罚法》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此事不可能拘留,情节轻微,而且罚款也只有公安机关可以做出,且不应该是这么高。可报警,就此事要求对方返还你的财产,此类情况不会有案底。
他的罚款是没有根据的,首先偷窃是一种犯法行为,但由于你的金额小(一般地方是以500元为限,有的地方最低限高点)尚不构成偷窃罪,这样行为就是受到治安管理条例约束,该条例处罚方式有三种:警告,罚款200元一下,拘留1日以上和15日以下。另外对于小于14周岁的不会追究责任,对于小于18周岁的会减轻处罚。所以在这里的行为如果不是你于事后态度太差的话也就是个警告处罚,可能会留底(14岁以下不会)。况且就算要罚款也不应该超过200元,他那是敲诈!他如果敢收,不妨告他个敲诈罪。
根据《刑法》的规定,其价值不超过500元,不构成盗窃罪。而只能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来处理。即使他所偷窃的价值达到了500元,也应当由检查机关决定是否起诉,由法院最终裁判,是否构成盗窃罪,是否需要承担刑罚。
新的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首先是你偷的物品价值不高,但是性质是恶劣的,当时要看你的态度好不好,是不是被抓后主动承认自己的错误,重要的是你满了18周岁了没有。要是他们还得理不饶人的话,建议你还是主动投案,这毕竟代表你有悔过之心,好好的道歉认错,写下保证书,让你班主任出面解决下, 最后和班主任达成协议,希望他不要把这件事公开,以后老老实实的做人就行了,没什么大不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