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执行时,公司没钱,是不是法人应该承担责任?

2024-11-18 10:1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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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强制执行公司没钱,一般情况法人不会承担责任。除非法人有违反公司法规定的行为造成损失的,法人应承担责任。

私营老板拖欠工资,强制执行对象是公司的话,即使他还有其他公司和房车等财产,法院也不会执行他的个人财产。转不转移财产无关,如果申请破产的话优先清偿员工工资债务。

一般情况下不可执行公司以外的财产;公司仅以其财产对公司的债务负责。但如果有证据在证明股东有转移公司财产的行为,可以要求股东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首先你要明白执行的对象是公司,而不是某个法人代表;其次要弄清楚另一家公司和这个公司是什么关系,是总分公司的关系,还是母子公司的关系,还是正常的业务往来关系(即使仅仅表面上是),关系不同都会影响是否可以对另一家公司申请执行的;

一般来说如果是总分公司的关系,可以申请执行;如果是母子公司的关系,母公司只在出资范围内承担子公司的债务,而子公司要承担母公司的债务;

如果是没有关系,基本不可能申请执行,除非你有明确的证据,证明之前公司有基于逃避债务而转移财产的行为,这样可以向法院申请追偿。

至于老板个人名下的存款一般是不予执行的,因为债务人是公司而不是老板个人

扩展资料

《公司法》第二十条 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公司法

回答2:

一般情况下不可执行公司以外的财产;公司仅以其财产对公司的债务负责。
但如果有证据在证明股东有转移公司财产的行为,可以要求股东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公司法》
  第二十条 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回答3:

可以对老板进行司法拘留,如有转移财产情况可追回,企业资不抵债可请求破产清算

回答4:

强制执行没有钱的后果?

回答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