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胫腓骨骨折伤残鉴定能评上吗?

2024-10-27 23:58:56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伤残鉴定的评级的主要依据就是这种外伤对身体的正常功能有没有造成影响,有没有这种跛行或者是行走功能的障碍,有没有手的这种书写或者是持物功能的障碍,如果说胫腓骨骨折经过治疗以后,对行走功能,或者是其他的下肢功能没有造成明显的影响,基本上是评不了伤残的,如果能评的上级别也比较低。
法律分析
因交通事故造成残疾或者造成死亡的,被扶养人还是胎儿,在出生以后,也应该赔偿。胎儿在未出生前虽尚不具有权利能力,不享有被扶养的权利。但是胎儿在出生之前,已经事实上存在了,并且终究要出生成为一个活体的人或死胎。如果在胎儿孕育过程中,作为胎儿的扶养人被致死,其出生后应有行使扶养损害赔偿权。重大的交通事故,很可能造成人员死亡,一些幸存者也难免落下一些残疾。这对其以后的生活都会有影响。根据受害者,所评定出的伤残等级,再参考当地的生活水平,给付其子女的抚养费。伤残越重,给的钱越多。依法应当由受害人扶养的人,在受害人死亡以前不需要其实际扶养,而在受害人死亡后至人民法院裁判前丧失劳动能力且无生活来源要求侵害人支付必要生活费的应当支持。受害人死亡后出生的子女有权要求侵害人支付必要的生活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回答2:

估计可以评上,具体多少等级鉴定一下就知道,但等级不会高,顶多9级。

回答3:

估计评不上,交通伤残评级比工伤的要高一些,你仔细对照下《交通事故鉴定标准》,见下面链接

回答4:

具体等级需结合实际情况依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确定。
《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二十五条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回答5:

胫腓骨骨折断端错位明显吗?做了手术了没?如果做了内固定手术,初次鉴定的话,可以评个十级伤残;但如果保险公司不服,申请重新鉴定,那结果可能就是评不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