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赠送的商品应当视同销售: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二、结转成本:
解: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无偿赠送,会计上不符合收入确认的五个条件,不确认收入,但是增值税及所得税要视同销售,以公允价确认增值税项税额,同时也以公允价确认所得税收入。
扩展资料
视同销售行为无销售额,按照下列顺序确定销售额:
⑴当月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
⑵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
⑶组成计税价格: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消费税税额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视同销售
一、企业发生促销展业赠送礼品,属于业务宣传费,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二、发生的促销展业赠送礼品等支出,计入“销售费用——业务宣传费”科目。
赠送的礼品、物品如果是企业购进的商品在计入促销费用同时,要注意两点涉税问题:一要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二要将购进物品的进项税转出并转入促销费用,不准作为销项税的抵扣。
1、赠送礼品、物品进促销费用(包括进项税转出)
借:销售费用——业务宣传费
贷:库存商品
应缴税费——应缴增值税(进项税转出)
2、代缴个人所得税(企业赠送礼品不可能向受礼人索取个税,只能自己垫付)
借:销售费用——业务宣传费
贷:银行存款
赠送的礼品、物品如果是企业自己生产的产品,在归入促销费用的同时将其作为视同销售处理。
1、赠送的礼品、物品
借:销售费用——业务宣传费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缴税费——应缴增值税(销项税款)
2、结转销售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产成品
促销分录
借:营业费用
贷:库存商品(帐面成本)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按平均销售价提取税金)
销售100个结80个分录
借:应收帐款(100个的)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银行存款(80个的)
贷:应收帐款
借:主营业务成本(100个的)
贷:库存商品
按照收到的钱确认收入,也就是按照80商品的金额确认收入:
借:应收账款等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按照销售出去商品的数量100个结转销售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借:营业费用——促销费
贷:库存商品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