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有影响,影响如下:
1、用人单位可以以此为基数,少缴纳社保,仅养老保险一项,用人单位就要缴纳20%,这700无的差距每月就是140元。
2、如果某天因为加班问题与用人单位发生纠纷,用人单位可以说基本工资是1100,700元是加班报酬。
3、如果你不幸受工伤(别怨我说的不吉利),社保局是按“本人工资”支付相关待遇,此时的本人工资的含义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64条规定表述为“本条例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你又少了一大截。
…………
不想一一例举了。
合同中约定月工资为1100元/月,而实际发放是1800元/月的含义一般有两种情况:
1、基本工资为1100元,其他为加班费或福利待遇。
2、有意识降低工资标准,减少公司为劳动者应缴纳的社保金额。
第一种情况感觉月工资收入过低,但对你没有什么影响。而第二种情况,将会影响你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计算基数,导致缴费金额不实。
主要是为了不违约,还有社保缴纳的问题,总之是为了少交钱,少惹麻烦。具体的除了上面的可能还有,只要你觉得工资还可以就没有什么问题了。
社保基数,加班基数等可以按照1100元算
1100元可能是基本公司。1800元包含了其他费用,比如加班费。当在法定节假期加班时支付加倍工资时,你们老板可能要按基本工资而非1800元计算,其中的差额,你懂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