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在不能按合同日期交房子,如今打电话要我们签收房子可,可是按合同有几处不达标咋办?

2025-02-03 03:1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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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这种情况属于延迟交房,也就是到了开发商与购房人在合同中约定的交房日后,仍迟迟得不到开发商的入住通知。一般在合同中都会约定延迟交付房屋的时间期限,以合同中为准,如果超过这个期限开发商还不能交房,购房人就可以根据合同中的细则,要求开发商退房或是相关赔偿。
  关于房屋交付应达到的使用条件,建设部提供的格式《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给出固定标准。因此一般由开发商与买受人协商后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作出约定。交付房屋的同时如果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明确有约定,则开发商就需要严格按合同约定履行该义务。
  在交付房屋时电梯和砖,则开发商涉嫌违约,要承担违约责任。
  在这种情况下,房屋买受人有权拒绝收房并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
  程序:

  1、民事起诉状三份(其中两份交法院,一份留存开庭时用)

  2、身份证复印件一份(二代证需要正反面都复印)

  3、授权委托书一份(如委托律师或他人)

  4、证据三套(其中两套交法院,一套留存开庭时用)

  证据包括:购房合同{关键}、购房款发票、房屋产权证书(如已有)、入住日期的证据。
  如起诉,一般的程序:

  1、立案.到法院立案大庭,找一窗口提交材料,法官审核通过后会开据收费单,返回立案窗口,将一张发票交给法官(其余自己留存,以便查询案件进展情况)

  2、接到法院通知,到法院取开庭或调解传票(有时电话通知,但现在法院很少电话通知, 一般让去法院取传票)

  3、庭前调解(如未达成调解意见,另行开庭)

  4、开庭(开庭时记着拿证据原件)开庭的程序步骤:法官宣读法庭纪律、当事人权利义务;原告读起诉书;被告答辩;原告提交证据,发表意见,被告对证据提出质证意见;被告提交证据,发表意见,原告对证据提出质证意见;法官询问一些问题;双方辩论;双方最后总结意见。

  5、书记员通知,到法院取判决书;

  6、如对方不服上诉,等通知,到法院取上诉状。如对上诉有书面答辩意见,还需要再去法院提交。如不想书面答辩,就不需要了,取上诉状时告诉法官,不做书面答辩。如自己不服判决,必须在取得法院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法院提交上诉状。

  7、接二审法院通知,到法院取开庭传票

  8、开庭(程序和一审差不多)

  9、到法院取二审判决

  10、如对方拒绝执行判决,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一审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11、等法院通知,到法院取执行款项。
  其实就是一般程序。

回答2:

1、如果房屋未达到合同约定的交楼条件的,最好不收楼。不通电梯将必然导致房屋不能正常使用。在未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表之前该房屋不符合交楼条件的,买受人有权拒绝收楼。但一旦买受人实际收楼的,逾期交楼的事实已然结束,这也是一些开发商在房屋未符合交付条件的情况下急急忙忙欺骗买受人赶快收楼的真正原因。算开发商违约,按天数计算违约金。
2、按首付房款计算逾期交楼的违约金是不合理的,属于购房合同中的霸王条款,但确难以推翻。若你有证据证明其逾期违约金标准低于每天的租金标准的70%的,可以要求法院调整至这一标准。
3、去法院立案庭起诉要求提供起诉书一式两份,原告身份证、被告工商资料\购房合同等一式两份,交纳诉讼费,标准为1-10万元的范围的,按0.025-200元计算。
4.终于等到了收楼的那一天,伴随着即将入住新房的喜悦心情,业主也迎来了购房合同履行的关键时刻。在收楼的过程中,存在哪些陷阱呢?(一)程序风险:先签收钥匙再验房;
(二)质量陷阱(三)收费陷阱 (四)配套陷阱(五)装修陷阱。
5.各业主按不同案件处理,诉讼费不能少一分钱,律师费可优惠。

回答3:

一、《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规定商品房现售的条件包括“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另外,商品房交付使用的法定要件还包括房屋竣工验收备案材料、消防验收合格材料及向买受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等。

二、开发商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否则购房者可以拒绝办理入住手续,等其符合交付使用条件时再接收房屋。

三. 建议按照合同的约定向开发商主张承担逾期交付的违约金;无约定的,逾期赔付的标准不得低于购房人的实际损失,实际损失可以参照同地段同类房屋的市场租金标准计算。

回答4:

买期房基本都会出现类似的问题。
开发商延期交房是要交违约金的。
他们没有合格,大家当然可以拒绝签收。
但是很多开发商都会采取其他方法进行操作,不外乎威逼利诱。
比如买通部分业主,带头签收,或者雇佣黑社会去威胁之类。
另外开发商都是能得到有关部门支持和默许的,所以想以一己之力去抗衡,很难。
到最后只剩一、两户没有签收,那就当然大势已去。
所以如果能齐心还好些,不嫌麻烦的话,大家一起坚持拒签,去法院起诉。
因为涉及人多,有关部门会慎重处理。
毕竟稳定压倒一切。
其实想组织起业主共同反抗并不容易,肯定要有一、两个组织者来主要操作。于是新的问题就出现了,开发商利诱业主组织者也不是什么新闻。这个业主还要能抵制住利诱,估计很难。
如果嫌麻烦,那还是签了算了。
祝你好运。

回答5:

这都是表面现象,主要是某些人想退房,看着房价下跌了找些毛病退房,这种人够恶心的。本身国家在严控,还硬着头皮买,想等着涨价,如今希望破灭了吧?这种傻子就活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