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利息超出法律规定部分,即年利率36%以上,不受法律保护,但仅仅是超过法律规定部分的利息不受保护,本金还是受法律保护的,这点规定的很明确。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扩展资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十条:一方以欺诈、胁迫等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形成的借贷关系,应认定为无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十一条: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予保护。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
民间借贷中,双方约定的利息不得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四倍,超过部分不受法律保护,也得不到法院的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二百一十一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
利率的规定。
在银行同期贷款利率4倍范围内受到保护,但私人借贷必须明确约定利息条款,否则不受支持。
现将相关规定提供给您,请参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 》第 六条:“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