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一条

有涉嫌非法经营,刑事拘留的吗非法经营,是怎么处理的?
2024-12-02 03: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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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当然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一条,只是规定了刑事拘留的必要条件。涉嫌非法经营,能够追究刑事责任的,可以依法刑事拘留。

回答2: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一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保障证人及其近亲属的安全。
  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回答3:

第六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党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回答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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