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权证上是你公公的名字,原则上是只属于你公公的房产,他再婚的话,如果没有约定,这套房子还属于你公公的。你公公不同意的话,在生前没有赠予,在过世后没有立遗嘱给某人,你们也可以继承全部或部分,这得看你们有多少兄弟姐妹,因为遗产继承的第一顺序为父母、配偶、子女,每个人都有权继承。如果你公公愿意的话,你老公也可以申请加上名字,这需要带上双方的身份证,和婚姻状况证明,产权证到当地房管部门申请办理,具体做法你可向你们当地房管部门咨询。如果同意增加你老公为产权共有人,你公公是不能独自处理,房屋买卖时必须也要经你老公同意才行。
楼上说的不全面 房子是婚前财产 如再婚后离婚对方是分不到 但如你公公去世且没有遗嘱 那么再婚妻子的继承权是排在你老公之前的 在你老公之后是再婚妻子的子女 你们都享有平分遗产的权利 再婚这东西很难讲 有时感情深的会超过与你们的关系 对方子女再会来点事 加上人老以后大脑糊涂判断力低下 呵呵 无数的前车之鉴 所以在再婚之前要过户 如果你老公公不愿意你也只能自认倒霉听天由命了
第一点。房子是你公公的名字是他一个的产权。只享受继承权。如果要增加名字,还不如直接去过户给你的老公。会产生一定的费用比较低。。如果你公公再婚。那也是婚前财产。再婚的人享受不到产权。如果怕以后有官司。最好过户。如果以后公公去世了。遗产税会更高。百分之10。还有三种税另外。
直接过户就好了,要是你公公不愿意也没有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