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朋友说的基本正确。出口退税申报以及单证收齐是90天,也就是说出口90天内必须申报并且收齐单证。收汇核销是210天。从申报的角度来说两者是没有关系的。但是如果1份出口关单只进行了出口退税申报而它的核销单没有进行收汇核销的话,就只是单证做了收齐,信息没有收齐。实际上来说,这份关单只不会实际退税的。
关于你的案例,只要你90天申报,待150天收到钱再核销就可以收到退税。不过实际操作上收汇核销未必要1笔对1笔。可以滚动核销的。
此情况属于正常情况下延期申报问题。如果外汇管理局给予延期收汇批复,还应该到税务部门做延期申请,最长可延期90天。这样,从出口开始,正常期限再加上延期,共180天,扣除办理相关事宜的天数,150天的收汇期刚刚够用。
所谓单证收齐,就是指纸质单证、电子信息齐全,款项没到,无法核销,就不能说收齐“外汇核销单”。因此,外汇核销单必须到税务进行延期申请,具体办理问税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