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只有“正确”和“善良”这2个选择项,你会选择哪一个?为何?

2024-11-25 18:2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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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正确”和“善良”两者既不对立也不矛盾。在现实生活中,对待正确的事情,我们要用善良的心态去以诚相待;对待邪恶的事情,我们就不能用善良的心态去对待,而是要以坚持的斗争意志去反击。所以在不同情况下,进行合理的选择。 

我选择善良,因为那是我的心。正确,那就是对的。对的事,何为对的事?那是经过深思熟虑,权衡利弊后得出的结果,他没有关于当事人的情感,只有利弊。那岂不是太没有人情味了吗,与机器有何区别?而善良,并不意味着单纯的善良。而是你自己的心,会给你一切的答案,无论你所做的决定如何,造成的结果如何,你都能够坦然面对。无论好坏。 

原则上应该选择正确,没有规则不成方圆,如果都感情用事,会有点乱套,万事没有绝对!有时候善良也可以起到意想不到的效果,视情况而定,大方向还是要选择正确的

在电影《我不是药神》的最后,程勇坐在囚车里,司机把车速放到最慢,程勇望向窗外,人山人海。所有人的眼中都饱含泪水,包括第三次坐进影院的我。

   程勇犯法了,他失去了作为公民理应坚守的立场,为此,也失去了自由,可他在车上,夕阳透过车窗,他的脸被照亮,撑起善良的翅膀,飞往人性的远方。

   如果可以,我也愿成为药神,含泪挥别立场,选择善良。

   子曰:所谓恕,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善良,是建立在共情之上的道德品格,程勇为何明知不可为而为之?因为他感受到了痛苦,感受到病人的折磨,感受到病人家属的喘息。这压在他身上,感同身受。比起这样的痛苦,自己的自由,自己的金钱都显得那样渺小,甚至自己自幼被教育不可越雷池半步的法律底线,都被善良所带来的光所照亮。

   违法,无疑是错的,因此,他深陷囹圄,可这共情的能力,和随之而来的善良品格,却值得我们赞扬。所以我们把它拍成电影。我们同样赞美杀死凯撒的勃鲁托斯,赞美泛灵论者金子美玲,纵使行刺与自杀行为本身有所偏颇,但为人们造福,为蓝鲸抱不平的善良,早使他们行为的缺陷被减少,而品德的光芒被万人传诵。

   值得指出的是,此处所讲的善良是建立在普适道德之上的,而不是无条件的妇人之仁。如今互联网上肆虐的所谓“圣母”,只还不过是同情心泛滥迷惑大众视听的人罢了,善良亦有高下之分,能为之放弃立场的善良其背后必有一个更为宏大的命题,如千万白血病患的生命,如罗马帝国兴衰的背景,而非花花草草,一草一木,都值得放弃立场而共情。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罗翔曾指出:“法律,是入罪的基础;伦理,是出罪的基础。”这个思想的起源是春秋时期晏子关于法律的解读。法律,是有温度的。它无疑是每个公民都应恪守的立场,可他却会为真正的善良让步。程勇的原型——陆勇事实上没有被判刑。他善良的检察官们决定不起诉,同样的,那些检察官并没有被因此而追责,甚至2019年,刑法修改案出台,明确指出购买他国药品,未造成影响,不宜“假药罪”论处,典例给的就是陆勇案。

   诚然正确理应是我们的立场,但在非常时期,我们是否应盲从所谓“正确”迫害知识分子,打砸日系车?还是应严守“善良”这一盏明灯,不为所动。

   事实上,世上不存在一个完美的圆,所以“正确”也亦不存在永恒不变的“正确”,但我知晓,善良与正确不应有冲突,倘若有。 

   我愿意含泪挥别脚下土地,成为药神,飞向天空,因为我相信:

   总有一天,我会安全着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