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假期间,用人单位支付生育津贴的,提成属于计件工资,应当照发。
按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规定,女职工产假期间,停发工资,改发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用人单位未参加生育保险,按产假前工资标准支付的工资,应当包括提成。
依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工资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提成是按营业额提成或利润提成办法支付给个人的工资,属于计件工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
附:国家统计局
《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
第四条 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
(一)计时工资;
(二)计件工资;
(三)奖金;
(四)津贴和补贴;
(五)加班加点工资;
(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第六条 计件工资是指对已做工作按计件单价支付的劳动报酬。包括:
(一)实行超额累进计件、直接无限计件、限额计件、超定额计件等工资制,按劳动部门或主管部门批准的定额和计件单价支付给个人的工资;
(二)按工作任务包干方法支付给个人的工资;
(三)按营业额提成或利润提成办法支付给个人的工资。
产假期间享受生育津贴,与你的工资没有关系,生育津贴按照你所在企业上一年的职工月平均工资支付。
虽然不合理,但很多单位就是这样操作的,如果你觉得不合理的话,只有走劳动仲裁或劳动投诉的路了,但是如果大家都是同你一样,你又想继续做下去的话,我看还是随大流吧,你说呢。?
产假期间是领取生育津贴,不是领取工资。生育津贴的高低是根据你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来核算的,缴费基数高的就领取的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