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登记审核
携带登记所需资料、U盘、《登记表》到登记部审核窗口,提交登记申请,接受初审。(所需材料见背面)
1、 初审通过的单位,登记部将留取相关资料和表格,返还由社保经办人员签章的《登记表》一份。
2、 15日内,在朝阳社保网上办公专区查询核发的社保登记证编码及中心预约取号密码。
3、 查询到社保登记证号后,填入返还的《登记表》即可凭此办理后续的业务。
二、开通数字证书并 发放社保登记证
1、 持返还的《登记表》在社保大厅数字证书服务网点申请购买数字证书工具。
2、 持单位加盖公章的《申请表》、《承诺书》、《一证多用申请》等材料到登记部办理证书工具系统绑定。
3、 流程详见《关于规范参保单位办理北京市网上申报系统数字证书业务的通知》。
4、 凭返还的《登记表》原件到登记部指定窗口领取《社保登记证》,同时交回《登记表》。
三、网上办理申报业务
1、 参保单位在申报业务用的计算机上安装证书驱动程序。
2、 登录北京市社保网上申报系统,自行修改密码,给定的初始操作口令为:12345678。
3、 选择所要申报的经办业务种类,进行操作和提交。
4、 查询经办业务的处理结果。
5、 网上申报业务的相关流程和要求,请详见中心关于全面实行参保单位网上申报方式办理日常业务通知。。
四、领取医疗存折和医保卡
1、 新参保人员,正常缴费满3个月后,持《社保登记证》和单位介绍信到北京银行东大桥支行领取医保存折。
2、 新参保人员提交个人信息登记表及已参保人员提交了二次采集表后,正常缴费满3个月,请向酒仙桥分中心卡部查询医保卡制卡情况。(卡部电话:64339901\2770)
3、 转入人员仍然沿用原来的医疗存折和医保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