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0号)第二十四条规定:条例第十条第(二)项所称非正常损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被盗、丢失、霉烂变质的损失。你工厂存放过期或质检不合格的化工产品,如属因管理不善造成霉烂变质的损失,应作进项税额转出。
借:管理费用 贷:原材料/库存商品
借:管理费用 贷:原材料等
借:营业外支出贷:存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