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辞职是否需要承担培训费

试用期辞职是否需要承担培训费
2024-12-03 00:03:54
推荐回答(3个)
回答1: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同时规定,违约金的金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培训费用,包括用人单位为了对劳动者进行专业技术培训而支付的有凭证的培训费用、培训期间的差旅费用以及因培训产生的用于该劳动者的其他直接费用。”的规定,用人单位是可以依据其服务期协议主张相关培训费用损失的。

  另外,根据原劳动部办公厅《关于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处理依据问题的复函》(劳办发 [1995]264号)指出,关于解除劳动合同涉及的培训费用问题,用人单位出资 (指有支付货币凭证的情况)对职工进行各类技术培训,职工提出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如果在试用期内,则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支付该项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在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一是为劳动者提供专业技术培训,就要与劳动者协商签订培训协议,约定服务期以及违约责任。二是注意保存培训费用、差旅费用等凭证,增强证据意识。三是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四是建立健全单位规章制度,规范用工管理,在劳动者出现严重违规等情形时,及时依照劳动合同和服务期约定作出处理,并主张违约金。五是应当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不能侵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否则,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的规定,即使约定了服务期,劳动者照样可以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有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且不属于违反服务期的约定,用人单位还不得要求劳动者支付违约金。

一.专项培训费用的有哪些

  为了保护用人单位对本单位劳动者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积极性,《 劳动合同法》 第22 条第一、二款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劳动合同法》 的这一规定,是在保护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方面的新突破。

  一般来说,从内涵上看,专项培训费用是用人单位为了对劳动者进行专业技术培训而支付的费用,上岗前关于安全生产、操作流程等的培训不在此列:从外延上看,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支付的专项培训费用既包括直接费用如培训费,也包括间接的费用,如培训期间的差旅费等。

  但是,由于《劳动合同法》 没有对专项培训费用做出规定,实践中对违约金数额大小,哪些费用属于培训费用等问题存在不同观点.为更好地实施劳动合同法有关服务期的上规定,防止用人单位在计算违约金时不合理地扩大数额,维护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国务院令第535 号,以下简称《 实施条例》 )对专项培训费用做出了明确规定,即培训费用包括用人单位为了对劳动者进行专业技术培训而支付的有凭证的培训费用、培训期间的差旅费以及因培训产生的用于劳动者本人的其他直接费用。

回答2: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同时规定,违约金的金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培训费用,包括用人单位为了对劳动者进行专业技术培训而支付的有凭证的培训费用、培训期间的差旅费用以及因培训产生的用于该劳动者的其他直接费用。”的规定,用人单位是可以依据其服务期协议主张相关培训费用损失的。
 另外,根据原劳动部办公厅《关于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处理依据问题的复函》(劳办发 [1995]264号)指出,关于解除劳动合同涉及的培训费用问题,用人单位出资 (指有支付货币凭证的情况)对职工进行各类技术培训,职工提出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如果在试用期内,则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支付该项培训费用。

回答3:

试用期内辞职,如果?用人单位出钱为你培训了,并且用人单位提供了培训期间的发票,则该公司可以要求你承担提前离职的违约金。
  一、在试用期期间,劳动者辞职,应当提前三天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关系。

  二、用人单位可以在试用期期间,为劳动者进行一定的培训,如果只是内部的培训,则劳动者提前离职,用人单位不能要求劳动者支付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