肯定是不要写辞工书了,红场都注销半年了,就说明工厂已经不在了,你就不要在意这件事了,你进工程12年,他居然前面十年都没给你买社保,这是全违反劳动法的,你可以去告他,让他补齐前十年懂我的意思吧!
你应该到当地有管辖权的劳动监察大队反映和投诉,催讨被拖欠的工资。要求解决。《劳动法》规定,工资按月发放,如果公司拖欠工资,劳动者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用人单位限期发放工资, 《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规定: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息日,
工厂注销有一定的程序,职工档案需要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接受。去问一下,你们应当属于下岗职工,无需辞工。
什么情况,这么说?工厂注销还是关闭?或者说倒闭?既然这样了,你写辞职书给谁呢?没给你买社保问题更不用说了,工厂没出问题都没给你买,出了事还提什么呢,都是空谈。
这种辞工书是必要的。没准会有关键性作用。
辞工一定要拿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以后再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