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37条、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的合同,在签字或者盖章以前,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合同成立。综上,双方当事人采用书面形式订立的合同,在合同生效日期未到,但是其中一方已经履行了给付金钱的义务,且另一方接受的,此种情形之下,即便合同未签字或者盖章,也属于合同依法成立的情形。更何况事实情况为 当事人签订合同,但是约定的生效日期未到。也就是说 只要对方接受了金钱,合同即刻成立。双方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随意变更或者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