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
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姑娘学会包容吧,其实两口子过日子需要的就是包容,如果你觉得实在和他父母过不一块去,可以分开过,你在对他父母这方面,你不必要放在心上,但是你可以要求对你父母也要好,这样你心里可能会平衡些。这样也就是你说的那个“愚孝”可能能好一些,记住他只要爱你就没有什么错,珍惜眼前人,你们结婚也就是缘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