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情况最好不要做公证,最好的办法是:暂时先不要办理离分手续,把购房合同上加上自己的名字,等到产权证出来后在把老婆的名字从产权证上去掉(夫妻的共有产权加名字和去名字是不需要费用的),费用仅需几十元(换产证的费用)。但是如果你办完离婚手续的话,只有产权过户了,费用很多,本人不建议做公证。
先签补充协议,再按签字方办理,并附补充协议。找负责房产部门的协调
叫女方写一个放弃次房产的证明就可以!
这个很好解决,签一个补充协议,做一个公正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