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起诉离婚的起诉书和第一次没有区别。
离婚起诉书应当具备下列内容:
1、双方基本信息部分。要写明原告和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住址和联系方式;
2、诉讼请求,包括请求判决原被告离婚;有孩子的要写抚养权归属以及抚养费的数额;有财产的写上请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有过错的可以写精神损害赔偿;
3、事实与理由这部分主要是陈述婚姻状况、离婚理由。婚姻状况中应当写明何时结婚,在何地登记;怎样相识,是自由恋爱还是经人介绍,是初婚还是再婚;婚后有无子女,子女的年龄和姓名等情况;
离婚的理由中应当写明:导致离婚的具体事情,尤其是把法定的离婚事由要写出来,比如是否有家暴,对方是否与他人同居等等,双方是否分居以及分居的时间也要写出来,这些都对法院认定感情是否破裂有很大影响。最后一部分,是落款部分。写明起诉时所送交人民法院的名称,原告人自己签名,起诉的时间。
起诉离婚分为起诉、答辩和审理这三个阶段,每个起诉离婚的案件一般需要交纳50到300元的案件受理费。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用另外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百分之零点五交纳。起诉离婚的律师费一般以一个数额起价,再按照争议财产超过的金额的情况,加收一定比例的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八条 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应当按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财产案件除交纳案件受理费外,并按照规定交纳其他诉讼费用。
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按照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
收取诉讼费用的办法另行制定。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不一样。
如果是判决不准离婚的,而你是在判决生效的6个月内再次起诉的必须有新的事实、新理由。否则法院不予受理.
如果是6个月后以相同的事由起诉的,那要把前次判决的生效时间在起诉书中写明。
和第一次一样
可以加一句话
第一次判决不准离婚,这半年时间,没有和好,感情确已破裂,请求法院依法判决离婚
第二次和第一次的起诉状没有区别,只不过是要在事实与理由的描述中,加上第一次起诉判决不离婚的事实而已
另,如无新证据证明感情破裂,极有可能在此判决不准离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