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盘盈盘亏2种
(一)存货的盘盈
企业在财产清查中盘盈的存货,根据“存货盘存报告单”所列金额,编制会计分录如下: 借:原材料 包装物 低值易耗品 库存商品等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盘盈的存货,通常是由企业日常收发计量或计算上的差错所造成的,其盘盈的存货,可冲减管理费用,按规定手续报经批准后,会计分录如下: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贷:管理费用
(二)存货的盘亏
企业对于盘亏的存货,根据“存货盘存报告单”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贷:原材料 包装物 低值易耗品 库存商品等 对于购进的货物、在产品、产成品发生非正常损失引起盘亏存货应负担的增值税,应一并转入“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对于盘亏的存货应根据造成盘亏的原因,分别情况进行转账,属于定额内损耗以及存货日常收发计量上的差错,经批准后转作管理费用。 借:管理费用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对于应由过失人赔偿的损失,应作如下分录: 借:其他应收款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对于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的原因而发生的存货损失,应作如下分录: 借:营业外支出──非常损失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对于无法收回的其他损失,经批准后记入“管理费用科目” 借:管理费用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企业存货的清查盘点,可分为定期租点和不定期盘点两种,定期盘点一般在月末、季末、年终进行;不定期盘点是指临时性的盘点以及发生事故损失、会计交接、存货调价等而进行的盘点清查。企业应当做好存货的清查工作,加强管理,防止存货的呆滞积压或毁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