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橡胶企业违法违规生产产生异味,成为近年来居民投诉的热点问题之一。但由于一些橡胶企业对环境监管不配合,虽经多次整治,环境问题仍未能得到彻底解决。笔者认为,小橡胶企业污染问题亟待引起重视。
小橡胶企业污染的特点
结合工作实践,小橡胶企业污染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企业技术含量低。小橡胶企业大都生产斜交轮胎和力车胎,生产工艺比较简单,主要有密炼机、硫化机、成型机等生产设备。
二是环境监管难度大。小橡胶企业主要租赁闲置的集体空地和村民腾空的民宅进行加工经营,形成了企业与居民区混杂聚集的局面。由于涉及居民的租赁收入及村集体收入等各方利益,在执法过程中多数违法企业不配合甚至阻挠执法检查,有些居民对此也不支持。
三是利用峰谷电价政策,集中在夜间生产加工。根据分类销售电价表,低谷时段电价仅为尖峰时段电价的1/4。多数企业利用这一优惠政策,在夜间11:00至次日7:00的低谷时段进行生产加工。工业废气无组织排放,产生较大异味。
四是环境污染严重。受工艺的限制,大多橡胶企业都建有燃煤锅炉,且缺乏除尘、脱硫、脱硝设施等相应的污染处理设施。一些家庭作坊式小企业废气全部直排环境,严重污染扰民。特别是橡胶加工过程中密炼、压延、硫化工艺产生刺激性气体以及燃煤锅炉排放二氧化硫气体,对周边区域空气环境质量造成了很大影响。
治理小橡胶污染的建议
由于小橡胶企业面广量大、存在时间长、情况复杂、执法监管难,仅靠一个或几个部门的执法,难以达到根治的效果,只有统筹考虑经济发展、区域规划、环境保护、资源节约等因素,通过实施分类综合整治提升,才能彻底解决橡胶企业存在的问题。
为此,提出如下建议:
一是对污染扰民严重的小橡胶企业进行关停。对未办理环保审批手续也未取得工商注册登记的企业,根据《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依法予以取缔。这一类小橡胶企业相对较少。
对未办理环保审批手续但已取得工商注册登记的企业,已涉嫌违反了建设项目环评及“三同时”制度,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并责令停止生产。逾期不履行的,依法加处罚款,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