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相同点:
1、二人都非常注重寻本探源,追求终极。这便是二人政治思想中理想的部分,如柏拉图的“理念论”他把理念当成宇宙万物的本质,唯一的真实存在,认识事物的基础,并且据此而设计了他的《理想国》;而亚里士多德则认为宇宙万物都是向善的,都有一善的目的。 2、两人都把教育看成一个重要的问题。
①柏拉图认为实现城邦团结统一的一项措施是对公民(哲学家和军人)的教育。他相信只有通过正确的教育,才能培养出合格的军人和哲学家,也只有依赖哲学家的教化手段,才能塑造人性,培养优秀的公民,从而建立一个理想的国家。他把教育称为“唯一重大的问题”,认为城邦首先是一个教育机构。 ②亚里士多德将人性分为三种善德即天赋,习惯和理性,而理性是人们的追求的目的。他指出教育培养人的理性,进而理性培养习惯,习惯改变天赋。认为后天教育可以改变人。相反,柏拉图基于“潜能不易挖掘”的忧患意识而提出全面教育,以便于充分发掘人的天赋品格和美德,最后走向已经分配好的“工作岗位”。由此可见师生二人对教育实施的方针目的和具体的措施方面有一样的地方,但背后的原因本初目的是不一样的。不仅如此,亚里士多德还提出“优生优育”和“因时而教”的具体教育方法。 3、整体主义
柏拉图所著的《理想国》中阐述的政治哲学的突出特征就是整体主义或集体主义。他把社会整体(城邦)视为唯一的目的,个人是为了整体服务的工具。个人没有任何独立的价值和意义,他的价值只能是作为整体的有机组成部分,个人完全被消融于整体之中。柏拉图把城邦的统一强盛作为压倒一切的目标,把献给国家作为公民的最高道德。具体地说,个人不再有自己的一切,不再有自己的财产、妻子、利益、愿望、要求、情感、判断,每个人与其他人都利益一致、情感一致、意见一致,这样,城邦就真正形成了“一个国家”,不用复数表示的国家。也就是完全消灭了个人主义,形成了一个整体。
亚里士多的在个人与社会的整体关系上也持整体主义立场。他把城邦理解为有机整体,而个人只是其有机组成部分。公民只有在城邦生活中,在为城邦服务于献身中才能完善自己的本性。城邦是公民生活的总体,其目的是公民的优良生活,所以公民生活的各个方面都包括在城邦生活之中,谈不上私人的领域和范围。他将公民的家庭、婚姻、子女教育、音乐、文学等,都赋予政治意义,那人城邦事务范围。主张由城邦进行统一规划与控制,不承认个人独立与自由的权利。他明确否定“公民可以私有其本身”,认为“任何公民都应为城邦所公有”。但是,亚里士多德的整体主义框架里,为个人留下了一些余地。他主张,在承认个人利益,“划清了个人所有利益范围”的基础上实现一定程度和一定范围的统一。他强调必须尊重个人权利。
不难看出,在整体主义的基本观点上,亚里士多德继承了柏拉图的思想。但亚氏的整体主义显然是比较温和的,没有走极端,对个人以及个人利益、权力和价值给予了一定限度的承认。 二、不同点:
1、 对于国家起源,柏拉图认为国家是社会分工的产物。亚里士多德认为城邦
(国家)完全是自然进化的产物。
①柏拉图认为,起初人们为了满足最基本的物质需要,就需要农民、牧人、各类工匠等,而后随着经济生活的复杂化,又出现了商人等,他们构成了生产者等级。后来有了战争,需要一个专门从事战争的集团,即“护国者“或军人等级。最后就是统治者等级,主要是精心培养的哲学家来执掌国家的权利,管理国家。至此国家正式形成。所以社会分工是国家的基础。 ②亚里士多德认为“人类自然是趋向城邦生活的动物”。起初,由男女和主奴这两种关系的结合而组成了家庭,这是人类为满足日常生活需要而建立起来的社会基本形式。然后,组成了村社,最自然的形式就是部落。最后若干村社又进而联合起来组成城邦。至此,社会组织就进化到了高级而完备的境界。所以,城邦完全是自然进化的产物。 2、 对于国家阶级的构成。柏拉图认为国家分为统治者(哲学家)、辅助者(军
人)和生产者等级;亚里士多德认为要组成城邦只有享受平等政治权利的公民才能组成这样的政治团体,也就是说他认为一旦城邦建立,人是同等的。但是除了奴隶、外邦人和妇女的政治权利,从这可以看出亚里士多德的民主观念是比较狭隘的。
3、 对于国家城邦政制的分类:柏拉图分为荣誉政体、寡头政体、平民政体、
僭主政体。而这几个政体一个比一个坏,所以在他看来“哲学家”执政,也就是“贤人政治”是最理想的状态;亚里士多德根据柏拉图的分类分成了6种政体:君主政体、贵族政体、共和政体、僭主政体、寡头政体、平民政体,他主张混合政体。
①柏拉图认为划分的四种政体是一个比一个更差,也就是僭主政体最坏。而哲学家执政,就被柏拉图理解为高超的智慧、真实的知识、完美的德行与绝对的最高权力的结合。他把这种哲学家是为城邦的“拯救者”。 ②亚里士多德认为:“凡能包含较多要素的总是较完善的政体,所以那些混合多种政体的思想应该是比较切合事理。”具体的做法就是将寡头制和平民政体混合起来,集中两者的优点而避免其弊端。 4、 柏拉图奉行公有制,认为私有财产是人们自私与贪欲心的根源;亚里士多
德提倡一种有限制的私有制,他称之为“私有公用”。
①柏拉图坚持认为财产共有制,他认为,国家产生纷争的和灾难的根源就在于私有制,私有制使人们有了私心,因为私利而斗。他甚至提出家庭也要废除。
②相反,亚里士多德主张财产公有而私用,他觉得人间的一切罪恶的源于人的罪恶的本性,共有制不能改变人的本性,应该在财产公有的基础上私用来满足人的私利和私心。
5、 柏拉图认为法律是蹩脚的工具,他把法律放在了次要的位臵;在亚里士多
德的城邦建设中,他非常强调法律的作用。
①在柏拉图看来,让哲学家的智慧受缚于法律僵硬的形式和教条,就是让大智慧屈从于习俗与偏见。法律是因为一般人固有的缺陷而设立的,而哲学家却没有这些缺陷。所以哲学家的统治完全是人治是最好的统治手段而不是法治。
②亚里士多德则认为法律是多数人制定的,体现多数人的智慧,一般来说,
多数人的智慧比少数人或一个人的更高明。所以亚里士多德宣称:谁让法律来统治,谁就是让神和理智来统治,但谁要是让一个个人来统治,这就在政治中混入了兽性的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