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各位这样算不算违反劳动法?

2025-01-04 15:07:10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你妹妹要辞职应该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学校,如果学校同意,你妹妹就不算违约,也没必要付违约金,学校就更不该扣7月工资中的那1085元了.劳动法第50条有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和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学校扣了就是违法的.

考虑到合同的解除,劳动者处在相对弱势的地位,《劳动法》规定了经济补偿金,即只要是双方经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不管是劳动者提出的,还是用人单位一方提出的,用人单位都要支付补偿金。

现在才19号,你妹妹若是8月初才提出辞职,不到30天,且你也没说明学校是否同意你妹妹的辞职.所以我给出上面的答案,请你根据你妹妹的情况,对照一下.就知道该怎么做了.

回答2:

学校这样做是不合法的,你妹妹付出了劳动就应该得到应得的报酬.
学校没有正当的理由,不可以扣押你妹妹的工资,你妹妹也没有违约.
请你们到劳动者协会或者去劳动者仲裁机构去反映一下,去当地的教育局反映一下也可以.

回答3:

唉,你妹妹是好老师,我也不知道这样算不算违法,只能精神上支持你了,道义上讲这个学校太差了

回答4:

到当地的劳动部门去投诉他们的作为。象这种压工资的做法,本来就侵犯了个人的劳动权

回答5:

b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