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人残疾保险金发放标准如何规定?

2024-12-19 04:0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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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伤残军人抚恤金标准

1、一级因战、因公、因病伤残军人抚恤金标准(人/年):60210元、58310元、56400元。

2、居住在城镇的烈属定期抚恤金标准(人/年):19120元。

3、居住在农村的烈属(人/年):14510元。

4、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及在乡西路军红军老战士和红军失散人员生活补助标准(人/年):41750元、41750元和18840元。

扩展资料:

军人保险主要内容

1、将军人伤亡保险和军人退役医疗保险制度上升为法律规范。军人伤亡保险和军人退役医疗保险,主要是对执行军事训练、维稳处突、抢险救灾、科研试验等任务中牺牲伤残的官兵,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偿。这两项制度都经过十多年的运行和完善,已经比较成熟,应当在法律中予以确认。

2、建立军人退役养老保险制度。与国家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相适应,“军龄视同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政策所需资金应由中央财政负担,设立军人退役养老保险基金,对军人退役后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给予补助。

3、拓展军人保险覆盖范围。军人配偶是为国防和军队建设做出奉献和牺牲的特殊群体,应将现行未就业随军配偶社会保险纳入军人保险制度保障范围。

4、确立军地保险政策衔接机制。军人退役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待遇,需要地方政府来落实,应对军人退役时保险关系衔接政策作出法律规范,增强军人保险政策制度的强制力和执行力。

5、搭建军人保险发展平台。按照国家关于建立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的方针,《军人保险法》在规范基本保险项目的同时,还应当对符合国家社会保险发展趋势、体现军人职业特点的补充保险问题作出前瞻性规范,更好地发挥军人保险服务保障部队建设的效能。

参考资料来源:社保查询网—残疾军人抚恤金标准

回答2:

  军人因战、因公致残被评定为一级至十级残疾的,因病致残被评定为一级至六级残疾的,享受抚恤金。服现役的残疾军人抚恤金由所在部队按照规定发给;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抚恤金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按月发给。目前,抚恤金标准最高的已达到一年2.2万多元。
  护理费:对分散安置的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因病瘫痪、双目失明生活不能自理、饮食起居需要人扶助的军队退休干部,经医院证明和组织批准,发给护理费。护理费标准根据不同残疾等级和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确定。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的护理费,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发给;未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的护理费,经军队军级以上单位批准,由所在部队发给。残疾军人需要配制假肢、代步三轮车等辅助器械,退出现役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负责解决。移交政府安置的符合享受护理费的伤病残退休干部,护理费执行军队标准,经费由国家财政负担。

回答3:

仅供参考,具体应以具体地方公告为准:
因战致残的,一级42个月,二级38个月,三级34个月,四级30个月,五级26个月,六级22个月,七级18个月,八级14个月,九级10个月,十级6个月;
因公致残的,一级38个月,二级34个月,三级30个月,四级26个月,五级22个月,六级18个月,七级14个月,八级10个月,九级6个月,十级4个月;
因病致残的,一级34个月,二级30个月,三级26个月,四级22个月,五级18个月,六级14个月。
按以上标准,最高等级因战致残一级伤亡保险金为1200元/月×42个月=50400元;
最低等级因公致残十级伤亡保险金为1200元/月×4个月=48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