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就医手续如何办理流程如下:
1,参保人单位证明
2,医疗保险卡正、反面复印件;
3,出院或诊断证明,异地安置人员感到就医待遇不平等;
4,医疗费用开支明细清单;
5,医疗费用开支明细清单;
6,医疗费用发票。
1.参保人办理异地就医确认手续后,方可在经认定的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其个人医疗帐户金额可凭医保卡的任一营业网点支取,用于支会门诊一般疾病费用及在药店购药配药的费用。参保人员患病住院(含门诊特定项目治疗)可到已认定的当地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住院和门诊特定项目治疗,所产生的问题表面上是就医结算不及时。三是长期异地安置的退休人员的医疗。包括退休后户口从工作地迁移到安置地的人员,属门诊特定项目的医疗费用需附经市医保中心审批的《门特申请单》复印件(急诊留观除外),实质是安置地的医疗待遇往往要好于参保地、学习、探亲期间患急病时,医疗费用先由个人垫付,自出院之日起1个月内,也包括托靠子女无户口迁移的人员;
异地社保就医,需要办理的手续如下:
第一步,县级医院以上的转诊证明。拿一个小城镇的医保来说,如果要去异地就医,先要到县级及以上的医院,一般镇上都会有县级的医院,让医生开一个转诊证明。
第二步,到医院社保窗口盖章。医院的社保窗口一般会设在收费口那,拿着转诊证明去窗口,那边的工作人员自然知道怎么帮你弄!
第三步,到当地的社保所作个外出治疗的登记。一般城镇都有社保所,可以拨打12333咨询社保所的地址。因为是一个分部,所以可能在不起眼的地方。
第四步,外出治疗后拿回县级社保局报销。如果只是门诊的话,就不需要这些手续了,直接去外面先看病,看完回来到社保局报销就可以了。
医保卡异地使用办理手续如下:(1)填写《驻外及异地居住参保人员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备案表》。(2)本人书面申请(简述长住异地的原因)。(3)长住异地的证明(户口簿复印件、暂住证复印件、长住当地派出所或社区居委会或工作单位的证明之一)。异地就医去报销的话,按照以下步骤来就可以:(1)首先要先拿到县级医院以上的转诊证明。(2)然后去医院社保窗口盖章。(3)到当地的社保所作个外出治疗的登记,一般城镇都有社保所,可以拨打12333咨询社保所的地址。(4)外出治疗后带着发票、医疗本、还有社保卡、户口本等回县级社保局报销。
1、参保人办理异地就医确认手续后,方可在经认定的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其个人医疗帐户金额可凭医保卡的任一营业网点支取,用于支会门诊一般疾病费用及在药店购药配药的费用。
参保人员患病住院(含门诊特定项目治疗)可到已认定的当地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住院和门诊特定项目治疗,医疗费用先由个人垫付,自出院之日起1个月内,凭以下资料由参保单位向市医保中心申请报销;
1) 医疗保险卡的正反面复印件;
2) 已确认的《异地就医申请表》复印件;
3) 出院或诊断证明,属门诊特定项目的医疗费用需附经市医保中心审批的《门特申请单》复印件(急诊留观除外);
4) 医疗费用开支明细清单;
5) 医疗费用的正式了票(背后有报销人签名);
2、参保人员到外地(不包括港、澳、台地区)出差、学习、探亲期间患急病时,可到当地公立医院就医,门诊医疗费用由参保人员自理;经核准的住院(含急诊留观治疗)所发生的费用,由参保人现金垫付后,由单位经办人凭经下资料到市医保中心申请零星报销:
1) 参保人单位证明;
2) 医疗保险卡正、反面复印件;
3) 出院或诊断证明;
4) 医疗费用开支明细清单;
5) 医疗费用发票(背后有报销人答名);
6) 住院病历复印件。
扩展资料:
医疗保险报销:
1、门、急诊医疗费用:在职职工年度内(1月1日~12月31日)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范围的医疗费累计超过2000元以上部分。
2、结算比例:合同期内派遣人员2000元以上部分报销50%,个人自付50%;在一个年度内累计支付派遣人员门、急诊报销最高数额为2万元。
3、参保人员要妥善保管好在定点医院就诊的门诊医疗单据(含大额以下部分的收据、处方底方等),作为医疗费用报销凭证。
4、三种特殊病的门诊就医:参保人员患恶性肿瘤放射治疗和化学治疗、肾透析、肾移植后服抗排异药需在门诊就医时,由参保人就医的二、三级定点医院开据“疾病诊断证明”,并填写《医疗保险特殊病种申报审批表》,报区医保中心审批备案。
这三种特殊病的门诊就医及取药仅限在批准就诊的定点医院,不能到定点零售药店购买。发生的医疗费符合门诊特殊病规定范围的,参照住院进行结算。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异地就医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政府网-异地看病,医保结算分分钟
您好,1、填写《驻外及异地居住参保人员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备案表》;2、本人书面申请;3、长住异地的证明;
4、除急诊外,未办理异地就医手续,在异地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医保基金不予支付;5、已经办理了异地就医手续的参保人员,在本统筹地区内的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按异地就医的相关规定进行报销。大病医保报销流程
1.大病医保报销所需材料1) 参保人身份2) 参保人医保证或医保卡;3) 医疗费用结算清单原件及复印件。
2.大病医保报销流程1) 参保人员需携带上述材料前往当地定点医院医保科填写相关表格进行初审; 定点医院将初审合格参保居民信息报各城镇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核;3) 最终审核合格的参保居民由各城镇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组织发放大病医保报销款。 (一)领表和填表参保登记后,参保单位经办人将《xx市社会保障(市民)卡申领表》双面复印后发给每位新参保人,并指导新参保人按照申领规则的要求填写申领表。
(二)照相参保单位经办人于参保登记次月3日前,安排新参保人携带身份证(或军官证、护照)前往社保(市民)卡定点照相馆,拍摄社保(市民)卡数码照片,并将照片回执粘贴在申领表相应的位置。拍摄社保(市民)卡照片费用为4元/人次。社保(市民)卡定点照相馆名单可通过服务热线或服务网站查询。(三)代收申领表和工本费请参保单位经办人于参保登记次月19日前,将新参保人已填写完整的《社会保障(市民)卡申领表》收齐,同时代收社保(市民)卡工本费20元/人。(四)交表、缴费并领卡医保开户银行将通知参保单位于参保登记次月19日后,前往医保中心办理交表、缴费及领卡手续。(五)发卡参保单位经办人须在领卡后一周内将社保经办人须在领卡后一周内将社保经办人须在领卡后一周内将社保经办人须在领卡后一周内将社保(市民)卡发放给参保人。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