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补偿款是不需要缴税的。
征地补偿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对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实行征收或征用,并按照被征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2010年7月13日,国土部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拆迁补偿既要考虑被拆迁的房屋,还要考虑被征收的宅基地。在2012年11月28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讨论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修正案(草案)》,对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收补偿制度作了修改。会议决定将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但至2012年11月29日具体修改条款还未知。
由于政府征收集体土地使用权获得补偿,不征收土地增值税。
政府征收集体土地,公司获得补偿,不征收“产权转移书据”印花税。
如果收到企,事业单位的补偿款要征收营业税
从政府取得的搬迁补偿收入应并入应纳税所得税额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