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时签合同是男方的名字,在房产证还没下来的情况下领结婚证属于双方的共同财产吗?如果不属于,要怎样

2024-11-29 15:4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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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这种情况将认定房屋属于婚前个人财产。此事件中,虽然房屋产权证的颁发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但司法实践中会认为房产证的颁发是基于婚前个人购房行为的延续,并且房屋是由婚前一方个人独自出资购买,所以,此种情况应认定为房屋属于婚前个人财产,而不宜认定为婚后的夫妻共有财产。我国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回答2:

买卖合同是婚前签的,也就是说房子是在婚前买的,除非房产证上加上女方名字,或是女方后来和你一起换房贷,否则就不是婚内共同财产

回答3: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首付是男方在婚前支付的,该房屋属于男方婚前个人财产,即使在婚后到房管处增加了女方的姓名,也不影响该房屋是男方个人婚前财产的认定。婚后夫妻一同偿还按揭贷款的那部分可以认定为夫妻之间的共同财产。

回答4:

  1. 根据描述的事实,买房在前,结婚在后,之后才拿到房产证。

  2. 如按上述事实来确定的话,房子可能属于男方的个人财产(男方一次性付全款购买),也可能是夫妻共同财产(婚后共同还贷)

  3. 如果女方为了确保该房子属于夫妻二人共同共有的共同财产,可以在拿到房产证之后办理变更登记,登记为二人名字,也就是加名,但前提是加名的时候已经领了结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