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规模纳税人,在当地开了外经证明,然后到外地代开的营业税发票,我应怎么处理所得税的问题?谢谢

2024-12-18 12:1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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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首先:你这张票是9月份代开的,根据权责发生制原则,必须确认为9月份收入,既是你现在10月份收到此票也必须这么做。作为差错更正:10月份分录:借方:应收账款 贷方:本年利润,
借方:本年利润 贷方:应交税金--营业税 借方:应交税金-营业税 贷方:现金
其次:所得税是季度预缴,按照上面的分录做好后,就可以正常算所得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