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屋继承的问题!

2025-01-04 02:17:43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如果有遗嘱,按照遗嘱继承,没有遗嘱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九条 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回答2:

1. 你所说的放弃继承权若属实的话, 由下一顺位继承人继承, 都放弃的话房子则属于无主物会被收归国家所有.
2. 所以,要办照的话, 第一继承人自己先把房子过户到自己名下, 然后再由他把房子过户给你.

回答3:

1·首先你必须弄清楚该房屋的所有权人是谁,是否经过房改,如果没有房改,该房屋的产权人仍然是原来的国企。那样的话,被继承人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如果没有所有权的话,你就无法把房照变更到你的名下。2·如果已经经过房改,被继承人就是该房屋的所有权人的话,你可以继承。由于你不是法定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必须在第一顺序继承人全部放弃继承的前提下你才可以继承,这里面还有一个法律问题也需要理清,就是除你以外有继承权的第二顺序继承人也要放弃继承。你才可以独自继承。3·办理过户需要提供材料有: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所有继承人放弃继承声明的公证书;证明你有继承权的公证书;房屋所有权证;你的身份证;房屋产权登记表(到房管局的交易大厅办理确权手续时,如果你提供的材料可以满足登记时现发给你填写)。

回答4:

你是原来房屋所有人的继承人么?如果不在继承人之列,连第二,第三位继承人都不算,那么你不能直接继承房子
如果你是原来所有人的有继承权关系的人,那就好办,期于继承人都放弃继承权,你理所当然可以继承,但是要拿到他们所有继承人的书面承诺放弃继承的协议去办理。
如果你不在法定继承人之列,其他继承人可以基于继承获得的财产转让给你,可以无偿转让,你就可以得到房子了
如果期于继承人都是放弃继承权。而你又没有继承的权利。那你是不可能依法得到房子的,要做一个手续才行,必须是他们先分割,取得了所有权,然后将所有权转让给你,就OK了。也就是俩合同,第一个是他们继承的分割协议
第二个是他们继承的财产转让给你的协议,有这俩东西了就可以了。

不过不办理手续还不能发生物权变动,只能是你有用而已,想办理手续,必须先继承人过户,在过户给你。否则他没权利直接把物权变动到你手上,

回答5:

很高兴为你解答

问题很简答
单位分配的住房住房视为经济适用住房。据你所说应该是单位集资构建的房屋,土地是划拨形式。一般情况下按正规途径,单位住房过户必须经单位或者政府的同意。所以解决这个问题后就好办了。
至于子女放弃继承权必须是明示,也就是说必须有子女愿意放弃继承的书面证明,也可以让子女当场与你和房管局交涉。
当然,房管局毕竟不是审判机关,不是法律部门,他们不懂这些。最好的办法就是先过户子女名下然后再过户到你的名下这是最稳妥的。如果不走这个形式,你可以拿到子女的书面证明去房管局咨询。

祝你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