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办发2011 48号

2025-02-06 10:4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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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这个文肯定是有,只是网上流传的48号文其内容真实性有待官方证实。
分析:
一、如果是谣言政府部门,或是工商、质监部门早就出来澄清了。
二、笔者问过有关领导,领导既不否认也不肯定。
三、食品监管体制改革迫在眉睫势在必行。
《自食品安全法》出台后,监管领域衔接上出现了空白点,工作出现推诿现象,地方政府多次协调却成效有大,目前如“面包小作坊”该由食药局还是由质监部门主管,仍闹个不休,各地有各地的作法,诸如烧卤摊、奶茶店、烧烤摊等目前因无法取得有关前置审批而无法办理《营业执照》,造成相当数量的无照经营行为。
归其原因有二:1、食药局认为上述行业不是餐饮业,不属于其监管范围;2、质监部门认为上述行业根本不符合取得《生产许可证》的条件;3、工商部门见没有有关的前置许可也不能发给《营业执照》。
以上只是个案,诸如市场上蔬菜农药残留该由农业还是工商部门监测之争,豆芽菜的质量问题该由质监、农业还是工商部门来监测等不甚枚举,在实际工作中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
四、笔者对改革的看法,无论是改革还是立法皆是国家重大决策牵一发而动全身,早年的有关粮食流通的条例,出台不久又改,改不久又废止了,早年工商垂直,工商市场分流并未见显著成效,入今市场分流遗留问题尚未完全解决,工商体制又要改吗?如何改,怎样改?又如前几年设立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设立的职能定位是怎样的,结果改来改去如今面目全非,一个县食药局的监管人员也不过十来人,怎样去监管他们应该监管的领域。
改革需要考虑方方面面,充分进行可行性调查分析,不能毫无预见性地见子打子,不然则劳民伤财。
支持改革,拥护方向正确的改革,拥护有预见性的改革,拥护切合实际的改革,拥护化繁为简的改革,反对手足无措的见子打子。

回答2:

黑龙江质监局已经召开会议进行贯彻落实呢!百度一下就全知道了,这是事实!!

回答3:

羊城晚报记者日前在公务员办公厅得以证实,前段时间网上传开的国办发(2011
) 48号文件是假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继续实行垂直管理。食品安全问题,国家工商总局已与公安部协商,在各级工商行政管理系统设立食品监管警察部门。

回答4:

网上原件和扫描件编号都不一样,假的凶哦。

回答5:

明显假的,11月10日的文件,早应该在中央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