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基本户不能变更为一般户,只能先注销原来的基本户,然后重新申请一般户。
其次,注销基本户需以下资料办理:
1、营业执照副本、代码证副本及复印件
2、法人身份证件、授权人身份证件和复印件以及授权书
3、未用完的支票、电汇凭证等空白凭证
4、开户印鉴卡
5、基本帐户开户证可证
6、填写销户申请书、公章、支票财务章及私章(原来预留在印鉴卡的章)
最后,开设一般账户所需要的手续:
⒈营业执照复印件
⒉代码证复印件
⒊地税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⒋国税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⒍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⒎委托代理人证明(法人代表不去的情况下)
⒏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9.公章,财务章,法人章 以上各复印件均为正本复印件,均为A4纸复印。
基本户不可以变更为一般户吧,只能以“银行开户许可证”到另外的银行申请开一般户,基本户和一般户不能在同一个银行开,详细情况可以问银行。
根据人民币银行结算帐户管理办法的规定:
存款人以单位名称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为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单位银行结算账户按用途分为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
1.基本存款账户是存款人因办理日常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需要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
2.一般存款账户是存款人因借款或其它结算需要,在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以外的银行营业机构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
3.专用存款账户是存款人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对其特定用途资金进行专项管理和使用而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
4.临时存款账户是存款人因临时需要并在规定期限内使用而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