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熹既将太极解释为总天地万物之理,这总的理只有一个,就是「理一」。但这个「理」又是无所不在的,是规定着万事万物所以然的道理。这个总的理有不同的分布点,就是『分殊』。朱熹对此加以阐释说:「本只是一太极(理), 而万物各有禀受,又自各全具一太极尔,如月在天, 只一而已,及散在江湖,则随处可见,不可谓月已分也.」(宋黎靖德编:《朱子语类》,卷94,上海:中华书局,王星贤点校本,1986年3月,页2409)「理只是这一个,道理则同,其分不同,君臣有君臣之理,父子有父子之理.」(《朱子语类》,卷6,页99)这里所讲的就是「理一分殊」,是朱熹在促使儒学哲理化的过程中,所完成的一项重要理论建构。
上面朱熹讲的『理一分殊』,这种理论是来源於佛教华严宗的「一多相摄」。朱熹对此并不明言,只是认为佛教也有这种思想。他说:『释氏云:『一月普现一切水(月),一切水月一月摄.』这是释氏也窥见得这些道理.』(《朱子语类》,卷18,页399)他这里说的就是『月印万川』的比喻,佛教和朱学都以此形象地说明一多相摄、理一分殊和万殊一本的理论,自是君臣父子、上下尊卑的封建等级秩序,三纲五常、忠孝节义等封建政治伦理道德,都被说成是至高无上的天理,就像天空皓月一样普照大地。在天理的笼罩下, 人们只能按照自己的本分,依从天理行事。这即是说,只要人们接受「理一分殊」的理论说教,就会自觉自愿地去遵守封建道德伦理纲常。自是儒家世界观经过哲理化的改造,
从取得的社会功效来说也是大有提高。
朱熹既然界定「理」或「天理」作为宇宙的本体,是哲学的最高范畴,那么人们又怎样去认识这个理呢?他一方面利用《礼记·大学篇》中讲「格物致知」的古老命题,作出更为详尽的发挥:「所谓致知在格物者,言欲致吾之知,在即物而穷其理也。盖人心之灵,莫不有知;而天下之物,莫不有理,惟於理有未穷,故其知有不尽也。是以《大学》始教,必使学者即几天下之物,莫不因其已知之理而益穷之,以求至乎其极,至於用力之久,而一旦豁然贯通焉,则众物之表里精粗无不到,而吾心之全体大用无不明矣。此谓物格,此谓知之至也。」(朱熹撰:《大学章句·补格物章》,上海:世界书局,《四书五经》宋元人注本,1936年4月,页3)朱熹造段发挥是符合认识论原理的。因为认识就有一个由此及彼、由表及里、由粗到精、由「零细」上升到「全体」、由『现象」深入到「本质」的过程。朱熹所理解的格物致知就表明有循序渐进的意思。至於他讲的「一旦豁然贯通」这并不等於佛家的『顿悟』,因为它是在『用力既久』的格物基础上达到的,是由「积累」到「贯通」的认识过程,因而这是含有认识飞跃的合理因素。不过另方面朱熹确也碰到一个难点。即他的『理一分殊』理论,认定万事万物之理只是太极这一总体之理的分殊。而这个「无人身的理性」,它流行於物中就成为「在物之理」;流行於心中则成为「在己之理」。
因此他所谓『格物致知』,表面上是人的主体作用於客体,但「物之理」与「己之理」都无非是太极之理的「流行」,所以两者之间的「对置」是虚假的,最後还得承认是「心包万理,万理具於一心」(《朱子语类》,卷9,页155),那么所谓「一旦豁然贯通」,与陆九洲讲的「心学」就难有所区别了。
本文上面讲到,张载曾提出「闻见之知」与「德性之知」两个认识来源,并将两者割裂开来,朱熹是想弥补这个缺陷,所以提出『欲致吾之知,在即物以穷其理也。』但他又要讲「万理具於一心」,这就使『即物穷理』与『内心求理』两者之间难以协调,终於无法达到从感性到理性这一科学认识论的发展途径,这是朱熹思想中所难以解脱的矛盾和局限。
本文上面还谈到,张载曾提出天地之性与气质之性的两重人性谕,二程和朱熹对这种区分都甚为赞赏。朱熹认为:孟子讲性善,说人性中潜藏着仁义礼知『四端』,这只是说到天命之性,但对恶从,何来,由於『不曾说得气质之性,所以亦费分疏」(《朱子语类》,卷4,页70)。至於荀子主张性恶,『只见得不好底性』(《朱子语类》,卷59,页1389),却未能回答善从何来。即是说孟、荀的人性谕都各有偏颇,唯有张载、二程阐发的两重人性沦,使原来在道德上的善恶归属,上升到从本体论上来解决人性来源问题。因此朱熹称赞张载对两种人性来源的阐发是「有功於圣门,有补於後学」。『故张、程之说立,则诸广之说泯矣」 (问注②,页70)。而天地之性既是天理的流行,因此又被称为义理之性,性即理也,道德论与宇宙论合而为一,儒学哲理化的程度,又得到了提高。
总的来说,朱熹是理学的集大成者,在儒家思想哲理化的过程中,他作出了不懈的努力,使儒学的理论思维水平得到提高,对此我们要给以应有的历史评价。
态度是持敬,目的是灭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