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和其他诉讼是有些许区别的,即使经过两次判决未能判离;那么过一段时间女方又提起离婚之诉,只要符合民诉法119条的情况,法院还应立案受理。
毕竟法律来源于生活,通俗点说,人家就是不想和你一起过了,你还要排除人家选择离开的权利吗? 个人认为夫妻双方还是多沟通,互相理解才好,如果确实过不到一起,也无需勉强。
女方如果有新的证据,可以在终审判决生效后六个月重新进行离婚诉讼,但是女方必须要提供新的证据或者理由,否则法院不会受理
没有新的情况,理由是不可以提的。我是律师
6个月没有新情况新理由法院是不会受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