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上是不是有一条说“因受到生命威胁而自卫伤人或杀人不构成犯罪”

2024-12-19 21:00:45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1、法律上没有这样的具体说法。
  2、与这话相似的是刑法中的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的规定。(尤其是正当防卫中的无限防卫)
  刑法第20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 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第21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
  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第一款中关于避免本人危险的规定,不适用于职务上、业务上负有特定责任的人。

回答2:

是的,但一定要在受威胁的紧急关头。而且要有足够的证据

回答3:

正当防卫,本人或他人受到财产或生命威胁,并且正在发生时可防卫。如果罪犯中止威胁,那就不能对罪犯实施防卫。

回答4:

你好,正当防卫,属于特殊防卫权。

回答5:

但自卫过度也是犯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