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2个不同的概念,责任人也不同,安全条件论证是企业提供,安全评价报告是评价机构提供。安全条件论证,是给业主单位,也就是建设方提的,要求在进行项目建议书编制时,编制安全条件论证报告。安全条件论证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用于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建设项目,应当分别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安全条件论证和安全评价”,也就是说危化建设项目才需要进行安全条件论证,其他普通的建设项目不需要。 参考《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8号)、《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36号)的相关规定。
参考最新的三同时管理办法,论证是第七条规定的项目以外的项目,需要企业自己做安全条件论证,作为三同时备案的资料之一。预评价是第七项规定的项目,需要有资质的评价机构,出预评价报告,作为三同时审核的资料之一,完毕。
新的安全生产法(2014年修订)里面没有规定要进行安全生产条件论证。
安全生产法里有安全条件论证的要求?您应该记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