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始时间应该是10点55多,设时针位置在X位,分针在Y位,休息了Z分钟
X+Z/60-1=Y
Y+Z/(60*12)=X
X-Y=Z/720
X-Y=1-Z/60
Z/720=1-Z/60
13Z/720=1
Z=720/13分钟
55
设睡觉前时针指向a,分针指向b。
则睡醒后时针指向b,分针指向a。其中a,b都是正整数。
休息的分钟为(60b+a)-(60a+b)=59(b-a)
且0<59(b-a)<(12-10)*60
即a由于a只能取值10和11,所以分别讨论。
当a=10时,b=11或12;
当a=11时,b=12或13;
所以把a和b的数值带入休息的时间:59(b-a)可确定
59(b-a)=59*1=59分钟或59*2=118分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