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劳动合同上劳动局需要盖章吗

2025-01-06 08:14:55
推荐回答(3个)
回答1:

1.只能说你们那边的派出所是吃shi长大的。花纳税人的钱,不干人事
2.你户口就放在单位好了,迁回去干嘛?用不到就放着
3.实在要迁,你拿着解除合同证明书到劳动局加盖,如果不给你盖章,你问问劳动局有没有他们自己的解除合同格式书,那上面也许有盖好的,拿回单位再重新填。要是也没有。那么你问单位让她们去劳动局盖。一般单位都会想让你尽快迁出户口的,他们不帮你的话,你就放在单位好了。
4.劳动合同法你查查,解除劳动合同根本不需要劳动局盖章的,合同法是双方当事人,跟第三方没一毛钱关系,劳动局只是个监督单位,不管是签合同还是解除合同,劳动局都无义务在合同书上盖章。所以说你们派出所脑子有问题。
5.你要么找你们老家当地公安总局反应下这个情况,看看怎么解决

回答2:

1、这个是不需要的。

2、解除合同,是您与用人单位之间的解除,用人单位加盖即可。

回答3:

单独的《解除劳动合同报告书》只是有单位盖章,就可以的。
您当地办理的时候,如果需要社保中心盖章,应该在办理解聘的时候,有类似于失业人员登记表的表格,可以有盖章。(这个表是审核是否享受失业金的时候,使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