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地不负责,那就向上级反映呗
至于产权的问题,这个不同地区有不同的政策,但是个人是办不了的,需要集体申请后才能办理,要看地方政府同意与否。
关于集资房其实是一个政策误区,部队用地是国家规划的,也是有专门用途的,也就是军用,如果军队建房不是自用,而是用来牟利本身就存在合法性的问题,正确的做法是,对于部队弃用的土地(军产房)应归还当地政府。当然考虑到利益分配,部队可以利用这些土地建房,但应由当地政府采购,出售,它就是合法的。大家考虑是不是可以这样操作?
有些部队现在的作风就是土匪强盗,把曾经的战友当作阶级敌人来对待,拿着盾牌和钢叉,控制人身自由,在38度高温的天气下,强行拆电表和电表,不给人活路!领导明知是事实,却不尊重事实,非要颠倒黑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