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素收入指生产者支付的雇员报酬及其营业盈余。国内生产净值常按要素收入估价。要素收入是产业部门在一定时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所取得的净增加数,加上或减去经常性转移的收付额,等于可支配的收入数。
要素收入主要包括:雇佣劳动者收入、个人业主收入、个人财产收入 (包括利息租金、红利) 、从公司到个人的收入转移、公司保险利润、政府的事业收入和财产收入等。一定时期的要素收入,是该期间生产者的增加值减固定资本消耗及间接税净额后的差额。由于营业盈余只能由产业部门取得,所以要素收入也只能在产业部门形成。它是产业部门创造的新价值,是物质资料生产部门的雇员和厂主可支配使用的资金。
扩展资料:
收入的分类:
1、主营业务收入
不同行业企业的主营业务收入所包括的内容不同,比如,工业企业的主营业务收入主要包括销售商品、自制半成品、代制品、代修品,提供工业性劳务等实现的收入;商业企业的主营业务收入主要包括销售商品实现的收入;咨询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主要包括提供咨询服务实现的收入;安装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主要包括提供安装服务实现的收入。
企业实现的主营业务收入通过“主营业务收入”科目核算,并通过“主营业务成本”科目核算为取得主营业务收入发生的相关成本。
2、其他业务收入
不同行业企业的其他业务收入所包括的内容不同,比如,工业企业的其他业务收入主要包括对外销售材料、对外出租包装物、商品或固定资产、对外转让无形资产使用权、对外进行权益性投资(取得现金股利)或债权性投资(取得利息)、提供非工业性劳务等实现的收入。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要素收入
要素收入,是指本国居民、公司和个人直接得自当期货物和服务生产的收入。通过加总要素收入,可以按照收入法计算GDP。
会计上的收入是企业在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及他人使用本企业资产等日常活动中所形成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收入不包括为第三方或客户代收的款项。企业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取得的收入抵偿了为取得收入所发生的消耗即为盈利,具体表现为企业净资产的增加。
《企业会计准则--一般准则》相关条款的规定:
第三十条 收入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
第三十一条 收入只有在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从而导致企业资产增加或者负债减少、且经济利益的流入额能够可靠计量时才能予以确认。
第三十二条 符合收入定义和收入确认条件的项目,应当列入利润表。
收入的确认条件
企业收入的来源渠道多种多样,不同收入来源特征有所不同,其收入确认条件也往往存在差别,如销售商品,提供劳务,让渡资产使用权等.一般而言,收入只有在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从而导致企业资产增加或者负债减少,经济利益的流入额能够可靠计量时才能予以确认.即收入的确认至少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是与收入相关的经济利益应当很可能流入企业;二是经济利益流入企业的结果会导致资产的增加或者负债的减少;三是经济利益的流入额能够可靠的计量.
收入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 如果不是日常活动形成的就是利得要记入营业外收入,比如罚款收入就不属于收入,只能属于利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