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一下,双方协议离婚的,协议书上儿子的抚养权归男方,女方不付任何抚养费,男方家人能告上法院吗?

2024-11-17 19:5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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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婚姻法》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男方可以以孩子的名义,向法院起诉你,这样是可以获得法院的支持。所以,对待这个抚养费的问题,尽可能和男方协商解决,从法律上将作为孩子的母亲抚养是你的义务,不能逃避的。在支付抚养费的具体数额时候,你可以去了解下当地的行情,抚养费的支付时根据当地的经济水平,不同地区也不一样,一般还是抚养费也是不高的。而且你要知道抚养费至多支付到18周岁满就可以不再支付了。这个问题也好好跟你现在的丈夫沟通下,让他知道下法律的规定,请他理解。最后希望你们能早日解决这个问题,好运!

回答2:

协议成立,离婚登记手续办理完结,就生效了,任何一方不可撤销,起诉不会得到支持。但如果男方生活经济条件发生变化,个人独立抚养子女确实有困难的除外。

回答3:

可以,要求女方支付孩子的赡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