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男方作假说有共同债务,怎么办?

2024-12-16 14:4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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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当事人在房产争议上涉嫌造假主要体现在房款来源上,即声称在购房时,向父母或其他亲属朋友借款。有的涉嫌造假者还有“欠条”或“协议”佐证。比如,夫妻离婚,男方拿出欠条,是对父母或者亲友借的钱款,那么,如何这种离婚债务问题如何应对呢?
(1)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对于涉及第三人的借款法律关系,法院是不好在一个离婚案件中做出认定和处理的。因为一般的离婚案件,当事人只有原、被告双方,而无法列债务、债权人为第三人。如果法院对该债务是否属实进行了处理,可能会侵犯第三人的利益。比如说,认定债务不成立,那么第三人即债权人连上诉的权利都没有,无疑会大大影响其诉权的行使,导致对其权利的侵害。
因此,法院在双方各执一词的情况下,一般不会在一个离婚案件中,处理涉及第三人权益的争议。如果男方认为债务关系存在,可由其父母或者亲友另案提出一个债务诉讼,由法院处理。
(2)即使男方父母或者另案起诉,未必胜券在握。因为如果男方父母或者亲友另案提出了欠款纠纷的诉讼,那么借款事实是否存在就是案件争议的最大焦点。从本案实际来看,鉴于男方与男方父母的特殊利害关系,仅凭欠条可能还不能完全印证债权债务关系的存在。如果女方有异议,还要看该“欠条”记载的借款时间等内容,是否能经得起司法鉴定。不仅如此,还要看男方父母的钱是如何而来,分几次以怎样的形式汇入或交人男方处的,相关的银行材料单据有哪些可以印证,如果仅仅有一张欠条,而无任何其他证据佐证,法院认定债务存在的可能性也不会太大。
如果本案根本不存在借款关系,而是男方及其父母伙同伪造证据起诉,不仅要承担民事风险,而且还可能会导致刑事责任。因此,如果债务为假,巨大的心理压力通常也会使很多想造假者望而却步。
(3)如果是男方提供打假官司,利益假债务将财产转移,这时需要女方提交证据证实债务是伪造的,要求法院撤销判决。在证据收集方面可以咨询专业的律师,根据具体的情况有针对性的收集证据。
以上是涉及到的对方造假债的离婚债务问题,希望对您有帮助。当然可能每个人所以的情况有所不同,本文所说只是认定及处理,具体还需要当事人向法院提供有利的证据证明。

回答2:

法院对于一方诉称的共同债务一般不予采纳,除非对方承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