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登记证是属于国税局办理还是属于地税局办理

2024-11-30 17:3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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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税务登记业务在国税局办理,2018年国地税合并,所有税务业务都由国税局办理。税务登记证在三证合一后,合并到营业执照内,但在办理完营业执照后,还是需要进行税务登记。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十三条 纳税人在申报办理税务登记时,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向税务机关如实提供以下证件和资料:

(一)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

(二)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

(三)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已和营业执照合并);

(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业主的居民身份证、护照或者其他合法证件。

其他需要提供的有关证件、资料,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确定。

扩展资料: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 纳税人不办理税务登记的,税务机关应当自发现之日起3日内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依照《税收征管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第四十三条 纳税人通过提供虚假的证明资料等手段,骗取税务登记证的,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纳税人涉嫌其他违法行为的,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理。

第四十四条 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办理扣缴税款登记的,税务机关应当自发现之日起3日内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可处以1000元以下的罚款。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税务登记管理办法

回答2:

国税局办理税务登记证正本,地税局办理税务登记证副本;自2009年1月1日起新增企业所得税纳税人中,应缴纳增值税的企业,其企业所得税由国家税务局管理;应缴纳营业税的企业,其企业所得税由地方税务局管理。也就是说如果是交纳营业税的单位,只有一张税务登记证在地税局办理。

回答3:

现在国税和地税统一用一个个税务登记证,国税和地税都可以颁发。上头既有国税的章也有地税的章。不管你从国税还是地税办,多需要另外一家盖章。至少山东省是这样的,鉴定完毕。

回答4:

税务登记证包括国税和地税证。任何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公司在取得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后的一个月内,都要按规定办理国税和地税证。分公司或办事处也不例外。
办理税务登记一般所需资料:
内资企业登记:
1、 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2、 有关机关、部门批准设立的文件及复印件;
3、 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及复印件;
4、 法定代表人和董事会成员名单;
5、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护照及复印件;
6、 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 房地产权属证明文件和房屋土地租赁合同及复印件;
8、 办理税务登记的书面申请打印件两份(要求包括营业执照上的各项内容);
9、 主管国税或地税机关需要的其它资料、证件;
10、办理税务登记的登记表。

外商投资企业登记: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部门颁发的“批准证书”复印件一份;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3、已被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章程”复印件各一份;
4、已被批准的“合同书”复印件一份(外国独资企业除外);
5、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办理税务登记的书面申请打印件两份(要求包括营业执照上的各项内容);
7、主管国税机关需要的其他资料。